在购置税、消费税、增值税、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小区车位费、临时停车费、车船使用税、燃油税等等一连串的税费名单之外,排污费可能将成为另一个新的汽车消费税种,让工薪阶层的“有车一族”再添压力,而那些满心欢喜刚摇上号准备购车的持币观望者亦很可能“望而却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近日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并称,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
消息一出,旋即掀起轩然大波。
事实上,早在1998年,个别城市就已征收过机动车排污费。当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大城市进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发文内容中明确,对小型车辆征排污费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该项费用收取持续了近5年,最终停止收取。
2009年,北京市又传出或将考虑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但未见又进一步实质性的推进。
直到今年6月份,北京市政协召开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市政协建议,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强度。而较早前深圳有关部门亦表示拟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有关车辆排污费的争议再次聚焦到公众视野。
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交通拥堵程度、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国民收入……关于汽车排污费的收取,可以列出一堆理由。但是,这些都既非充分亦非必要的理由。
从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来看,金融危机的阴霾尚未退去,全球经济仍在低迷中徘徊,而国内经济亦连续六个季度下滑的趋势亦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国企利润增速不断下滑,民企经营愈发困难,个人消费持续低迷。
在这种宏微观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居民的消费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受财税费政策影响,而大力度减税降费以提振消费,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则被视为是一种“共同期待”。然而,此时却传出要对“驶进千家万户”的轿车增收排污费新税种的逆势而为的消极负面措施,此举“不得民心”的同时,更让人担忧的是,对于处在升级转型下的中国汽车产业来说,在一线城市限购影响尚未“消化”得来之时,又加征车辆排污费,无疑将对目前脆弱的汽车市场,尤其是自主品牌汽车带来重大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在征收税种能否有效遏止废气污染的质疑之下,仓促开征车辆排污费未免有夺民众财富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