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认定的环境综合检测资质
节能招标“变法”催生灰色交易
- 文章来源:宿迁泰斯特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7月初,第二轮5大类家电“节能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招标工作,在外界对于家电企业可能存在“骗取国家补贴”的质疑声中悄然启动,却又因为投标流程和规则的变化遭遇新的质疑。
《中国企业》记者从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产业联盟、嘉兴市太阳能协会等渠道获悉,国家节能惠民办公室已于7月3日发布新一轮节能家电招标通知,7月11前后由各省、直辖市的经信委会同发改委、财政厅,将各县市逐级上报的节能企业和产品目录汇总后,统一以“推荐请示函”形式上报至国家发委改,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新一轮的节能家电中标目录。
与6月初的第一轮“节能惠民”节能产品招标,由企业直接向节能惠民办递投申请产品资料不同,此次招标采取由各县、市两级主管部门初步筛选达标家电企业和产品目录,由各省经信委统一汇总认定后再以推荐函的形式上报国家。
招标“变法”催生灰色交易
“节能惠民的招标手段一变,还是催生大量违规企业操作行为。有不少资格根本不达标的企业,通过金钱交易分别买通负责县、市政府的主管部门领导。同时,还给一些第三方的节能家电检测机构带来新的商机”。
浙江嘉兴太阳能行业协会秘书长徐朱灵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介绍,“在浙江省第二轮的太阳能热水器企业申报过程中,就出现了6家太阳能企业通过关系直接梳通省经信委的相关官员,向国家发改委推荐。另外还有43家企业通过县、市两级政府的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委,却遭遇个别官员的阻挠,最终出现两份名单打架的情况。这里面的问题非常多”。
在徐朱灵看来,“在这一过程中,省政府一定要下达申报配额、不能搞绝对平衡,应该向众多企业聚集和产业制造基地适当倾斜,而不能成为少数官员搞权钱交易的工具”。
不止是政府官员的审核这只手存在灰色交易情况,在这一轮招标过程中,还催生了一些第三方国家节能家电检测机构的“卖证”生意。徐朱灵透露,“一些检测机构甚至连产品都没有送样检测、直接向太阳能企业以1.4万每个产品规格型号销售证书。更有甚者,有的企业竟然能够在短短6天就完成80多款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能效的检测报告”。这意味着,检测机构已经成为“交钱发证”的办事机构,根本没有对产品能效起到严格检测作用。
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产业联盟副秘书长冷跃进指出,“表面上看,这种县、市、省三级政府的严格把关,会催生地方保护主义,出于发展本地企业的目的,将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也推荐纳入节能目录。实际上,很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出于谨慎和严谨考虑,反而会严格投标企业的数量。这种招标办法会在不同的省市,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况”。
政策力锐减加速产业分化
与第一轮“节能惠民”政策发布的中标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相比,《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第二轮的招标得到更多企业的参与。空气能热水器第一轮全国中标企业仅31家,第二轮申请工作启动后仅广东省就新增12家企业。太阳能热水器第一轮全国中标企业仅20家,没有浙江企业入选,到了第二轮投标时仅浙江省推荐的企业高达40多家。
面对国家给予5大类节能家电出台的“265亿元节能补贴”这块大蛋糕,越来越多企业的参与,无疑让每家企业分得的“蛋糕分量”开始减少。对此,冷跃进指出,“第二轮增加的企业中,有一部分企业是因为第一投标时间太短、企业获得消息太晚,从而错失投标机会”。
徐朱灵则指出,“第二批投标中,有不少企业属于政策投机者,有年销售仅几千台的太阳能热水器企业、还有产品能效根本不达标的企业,就是为了骗取国家节能惠民的资格”。此前曾有业内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大企业参与政策是拿补贴,中小企业参与补贴是拿资质,对于企业来说都能受益”。
可以肯定的是,第二轮节能补贴中标企业目录中会出现一批中小企业,尽管很多企业面对政策提出的“年推广节能产品销量门槛”以及“企业先补消费者国家再返给企业”等条件,存在较大的经营压力,但“来自国家政策的背书,让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与大企业保持同等的品牌地位有较大好处,因此众多中小企业都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在参与,这样操作的结果非常危险”。一位不愿具名的家电企业人士坦言,频繁的国家政策这只手参与到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会让一大批企业变成政策投机者,影响整个中国家电业升级转型的进展。
- 上一篇:新《环保法》将催生水处理市场空间
下一篇:中国可再生能源进程须要拥有哪“三个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