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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色亮点做法

  • 文章来源:宿迁泰斯特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5-19

  •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环境安全坚决防范并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我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特色亮点做法如下:

    1、列入“一周一评”会议,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推进。在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特别是危废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局“一周一评”会议,强化组织领导,查找存在问题,督促工作推进。

    2、构建“1+6”整治框架格局,强化制度保障。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业务工作,不仅组织开展危废固废专项整治,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范围进行拓展延伸,将环境治理设施、核与辐射、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行政办公等方面也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制定1个总体方案、6个专项整治子方案,形成“1+6”的专项整治总体框架格局,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3、梳理细化部门职责,压紧压实责任。一是对专项整治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和细化分解,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4、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一是为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长期贮存具有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特性的中间物料以及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就源头审批、危废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执法、培训等方面行部门联动。目前已开展项目源头联合审批3个,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安全隐患企业25家次。二是为加强出租厂房业主、管理人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同应急管理、住建部门联合起草《宿迁市出租厂房业主、管理人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听证会、专家论证座谈会,正在走公文报批程序。

    5、超前规划危废处置利用项目,强化能力建设。认真制定《宿迁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对危废集中处置利用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家,其中,光大危废填埋场于2013年1月即建成投运,为苏北首家危废填埋场,还有焚烧处置单位2家、综合利用单位7家、收集单位25家,这些危废集中处置利用单位的投运,有效保证了我市危废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处置。

    6、创新开展企业用电工况监控。先后出台《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关于扩大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覆盖范围的通知》、《关于将大气应急管控停限产企业纳入配用电监管系统的通知》、《宿迁市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分批推进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安装环保用电监管系统平台总企业数为557家,产污设施1983个,治污设施1538处,监测点7808个,基本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控全覆盖。该项措施为全国首创,目前已在全国推广。

    7、致力自动监测数据应用。通过实施“宿迁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已上线运行)、“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及网格化监管等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已通过初步验收)、“一企一策”及重点排污单位工况监控系统建设”(已通过验收)3个项目,实现工况监控企业40家(包括26家重点排污单位、9家污水处理厂、4家火电厂和1家垃圾焚烧厂,共计516个工况监测点位),工况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自动监测数据应用平台,目前数据已全部推送到省厅平台。此外,建设宿迁市视频监控系统,目前视频监控系统监测企业26家,共对161个视频监控点实时监控,并联网到省厅平台。

    8、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构,提升市县环境应急能力。2019年,我市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上收工作,同时对全系统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等进行调整重组。在调整重组过程中,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调整重组方案反复研讨,并由局人事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与市委编办多次汇报、沟通、协调,最终取得一致意见,即剥离各县区局环境应急职能,统一规范设置环境应急机构并增配编制,全面实现环境应急机构市、县(区)全覆盖。经2019年8月23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已于9月7日印发了《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宿编[2019]74号),对市级环境应急机构进行了更名(将预警监控职能剥离至市监测监控中心),并对三县两区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批复成立了环境应急机构,编制总数由原来的24名增加到77名,新增编制53名,增幅高达221%,使我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特别是县区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得到了大幅度、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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