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认定的环境综合检测资质
“摸底”近1600饮用水源地 新一轮治水版图具雏形
- 文章来源:宿迁泰斯特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23
2018年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来自权威媒体报道消息,此次督查采取独立督查方式,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水源保护的目标,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陪同。
接近1582个饮用水水源地正迎来为期两周的专项巡查。从5月20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这是今年对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的最大规模专项督查,也是水污染防治战的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
《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无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按照计划,我国将用两年的时间,彻底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百姓饮用水安全隐患,不仅“重塑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更要让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不过,目前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形势依然严峻。根据行动部署,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根据1个水源地3人检查3天测算,环境部将审核市级或县级政府组织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到2019年底,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水。
继前两年的长江水源地督查后,此次是一个加强版和升级版,不仅涉及范围更广,力度也更大。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的整治方案,跨区域、不互查、抽调比例基本相同原则,重点核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问题。从各地抽调人员,由生态环境部统一派出开展独立督查将成趋势。这意味着督查将最大程度排出地方可能造成的干扰和影响,确保督查措施的真正落地。
除对已督查的长江水源地“回头看”,截至5月22日,随着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逐步深入,全国超过200个被督查地级市的资料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不到两天的时间里,环境部专项督查就已发现超过67个新问题。从环境部通报的上述问题中,多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出现了工厂、商业停车场、农业种植、航运码头等,且大部分属于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难度很大。
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更多聚焦于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其整治难点则更多集中在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上。诚如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不仅涉及多个职能问题,关乎社会多方利益,还涉及规划用地调整等,是一项大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搬迁和污水处理设施都需要政府投资进行,水污染防治法也突出了政府主体责任。
同时饮用水水源专项督查也将形成年度常态化趋势。相关负责人指出,未来会采用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多频次、多角度、多层次推动全国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而在“水十条”加压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的扎实开展下,各地在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也势必将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市场需求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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